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关于下发吉林省开展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卫医便函〔2017〕1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方案》(国卫医函〔2016〕362号)要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动我省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发展,提高医务社工及志愿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住院患者全方位需求。我省制定了《吉林省开展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刘任飞
电 话:0431-88904057
邮 箱:jlsyzygc@163.com
附件:吉林省开展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吉林省开展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发展,提高医务社工及志愿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住院患者全方位需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改善医疗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方案》,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科特色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增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和志愿者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活动目标
全面推进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至2017年底,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医务社工及志愿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的覆盖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活动范围
全省二级以上医院。
四、组织管理
吉林省卫省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负责方案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专家组指导具体工作;指定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活动;组织对范围内单位进行审核;对方案实施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等。
专家组主要负责为活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拟订推进和审核标准;协助制订相关技术文件,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协助对范围内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和指导,分析工作相关信息等。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推动我省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发展,重点在于进一步规范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标准,加强医院的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水平,满足患者的身、心、灵、社会等多方面需求,提供人文关怀服务。
(一)提高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水平。
1.按照文件要求和方案内容,开展医务社工及志愿服务相关工作的定期培训,提高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水平。
2.建立医务社工服务标准,保证患者的心理社会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对患者的需求进行正确评估并进行服务。
(二)提高医院对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的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方案》等文件要求,完善医院医务社工和志愿者人事和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保障患者需求,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
(三)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教。建立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对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建立患者定期宣教制度,采用发放患者宣教手册、设立宣教栏等多种形式,提高患者对医务社工及志愿服务的依从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高度重视,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设置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鼓励相关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建立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本辖区专家组,发挥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持续提高我省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水平。
(三)实施检查评估,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适时开展指导、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方案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和评估工作。检查组要注重患者的感受和评价,提升患者满意度。要加强对专科特色医务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的宣传和解读,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