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信息
《卫生和计划生育参考信息》2017年第23期
高端动态
李克强:汇聚优势科研力量集中攻关癌症难关
“癌症疾病关系千千万万人群,是重大民生痛点。我这次来就是想实地了解,现在有哪些‘卡脖子’因素?攻克癌症需要政府给予什么政策支持?” 12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武汉协和医院与20多位肿瘤专家“站谈”。
两个月前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上,总理明确提出要求,要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开展疑难高发癌症治疗专项重点攻关。12月12日上午,李克强来到武汉协和医院专门看望白血病患儿,并与肿瘤专家深入交流攻克癌症等问题。
短什么都不能短“治疗”,缺什么也不能缺“救命药”
“国产药现在能买到吗?每瓶多少钱?”走进儿童血液病诊疗中心病房,李克强向白血病患儿家属询问。
此前,总理针对媒体报道“白血病患儿遭遇廉价国产药短缺、进口药一瓶超千元”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将心比心,特事特办,切实加大国产廉价药生产供应保障力度,切实解决患儿家庭的‘用药之痛’”。此次看望白血病患儿期间,他特别向患儿家长了解这一情况。
“药都能买到了,价格没问题!”一位患儿父亲告诉总理。
“短什么都不能短‘治疗’,缺什么也不能缺‘救命药’!”总理说,“请你放心,这些药国家会全力提供保障的,不仅短期应急,还要确保长期供应,绝不能断药!”
李克强还向医护人员详细了解其它“孤药”短缺情况,并叮嘱卫生部门负责人要“列出单子”,完善政策和机制,切实保障“孤药”等急需品长期稳定供应。
在“儿科血液病房爱心学校”,总理特意给正在画画的几位白血病患儿每人带来一份礼物:世界地图磁力拼图。“希望你们好好治疗,长大后用脚丈量世界。”总理说。
“太好了!我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美食家,走遍全世界!”一个孩子接过礼物高兴地说。
另一个7岁男孩则提出,希望和总理爷爷一起照张相。总理欣然答应后,小男孩又补了一句:“可以把照片给我两张吗?”
“一定给,一人两张!如果拿不到你给爷爷写信。”总理当即承诺,“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要两张?”
“我不能告诉你,这是个秘密!”小男孩的回答把在场的人都逗笑了。
卫生部门需要什么政策,国家一定全力支持
离开这家爱心学校后,李克强来到医生办公室,仔细询问攻克癌症的最新研究和临床进展情况。两位专家分别介绍了各自针对肿瘤的囊泡治疗法和CAR-T细胞治疗法。李克强听后说:“我感到很高兴,也很欣慰!一些发达国家早在数十年前就提出要攻克癌症发病机理,现在我们国家攻克癌症的研究和治疗技术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攻克癌症还有什么‘卡脖子’因素,需要国家重点支持?”李克强问道。一位专家说,目前面临的问题,一是临床经费不足,二是细胞治疗质控标准规范不完善,三是药物审批速度慢、转化时间长。
“药品审批方面的问题要加快推进,但必须要保证药物绝对安全!”总理说。
他要求随行卫生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听取医生患者意见,尽早拿出一份有针对性的报告:“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就癌症病理研究和治疗迈出重要步伐,挽救更多生命。卫生部门需要什么政策,国家一定全力支持!”
“您之前说,我们已经在‘上天’‘下海’等重大科研项目上取得不俗进展,今后要努力攻克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医学生命难题,这话让我们很受鼓舞!”一位肿瘤大夫对总理说。
“癌症是重大民生之痛。”李克强说,“包括癌症在内的生命科学与宇宙科学、海洋科学同等重要。你们在生命医学前沿钻研探究,关系到千千万万人的健康,责任重大!”
临行前,李克强再次询问各位专家还有什么政策建议。一位白血病专家提出,鉴于儿童白血病治疗效果较好,能否把目前针对农村贫困儿童的白血病医保政策惠及到所有白血病儿童人群。
总理当即要求卫生部门负责人“要抓紧研究”。他说,目前我国已经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患者减轻负担,癌症是大病病种的重要部分,要汇聚优势科研力量集中攻关癌症难关,让更多患者和家属早日走出疾病阴影!(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7年12月14日)
时政观察
最高法发布医疗损害责任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13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解释》以构建和维护和谐医患关系为出发点,明确了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解释》共二十六条,分为适用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举证责任、鉴定程序、责任承担、附则等六部分,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界定了《解释》的适用范围,即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同时明确将医疗美容损害责任纠纷纳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范围,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医疗美容责任纠纷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明确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所涉及到的举证证明规则。《解释》以构建和维护和谐医患关系为出发点,明确了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活动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是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存在数个侵权人时的当事人确定及追加规则,明确了患者仅起诉部分侵权人时,当事人依法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四是基于医疗损害鉴定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处理的重要性,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意见公信力不足、鉴定人出庭难等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启动、鉴定意见的采信、鉴定人出庭、专家辅助人等问题作了规定。
五是对医疗损害责任承担规则作了规定,明确了多个医疗机构造成患者同一损害的责任形态、医务人员外出会诊责任、医疗产品责任及输入不合格血液受到损害的责任承担,医疗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等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较为关注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来源:中国新闻网2017年12月13日)
外埠瞭望
广东:精神病人“闯祸” 将有保险“埋单”
年缴保费100元 事故补偿最高600万
广东省综合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全省目前共有登记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53万人,但不登记、躲管理的仍有不少。2015年,全省共发生84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12月5日,广东省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补偿全省统保项目启动,受省综治办、省卫生计生委的委托,6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承保全省统保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
据统保方案,全省53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可投保,并成为被保障的对象,而全省各政府机构、其他相关方同列“附加被保险人”。记者发现,从投保额与补偿额来看,相当“合算”。每人每年可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的五档保险费,对应的一年内每次事故的补偿额最高可达600万元、900万元、1200万元、1500万元和1800万元。而且保障区域不止在全广东省,扩大至全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对此,全省统保项目负责人王辉指出,投保虽然是监护人,但其实保费不由患者家庭出。全省各级政府每年都对监护人有一定的补助资金,保费从中出。正因如此,各地市自行根据当地补助水平,确定统一投保档次。
“闯祸”后申请理赔 将有医调机构介入
今后在广东,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处理,除了引入保险“埋单”,还将有医调机构介入。
记者了解到,在全省统保项目启动后,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第一步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查明是否在册管理,如果是,将转介受害方向当地医调委申请理赔;如果不是,即属于未在册管理或无法判明精神状态,将申请诊断或鉴定,如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也即时转介受害方向当地医调委申请理赔。
医调委接到案件后,会提交到项目处理中心评估损失,根据赔偿处理中心意见进行监护人、受害方之间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即可进入理赔;调解不成,还可引导进行诉讼。(来源:《广州日报》2017年12月6日)
黑龙江:将远程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记者12月7日从黑龙江省人社部门获悉,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扶贫措施,将远程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推进网上和电话购药配送服务。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大病不出县、购药不出村”,有效缓解贫困人口外出就医难,日常用药难问题。
据了解,完善医疗保险扶贫措施主要内容为,实现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实行医疗保障与救助“一站式结算”、实行异地转诊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降低医联体内部转诊收费标准等。将远程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在协商谈判的基础上,将贫困县贫困人口在本县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远程诊疗费用全部或部分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合理确定远程诊疗服务收费标准。实现贫困人口不出县即可及时诊治大部分疑难大病,发挥远程诊疗对县域内医疗水平的提升作用。
推进网上和电话购药配送服务,与具备一定规模的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进行协商谈判,为贫困人口提供网上和电话购药服务,享受一定价格折扣优惠,并免费配送到指定地点,有效解决贫困地区药品供应短缺,难以满足贫困人口日常购药需求问题。探索开展大病再诊断。发挥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专业优势,探索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大病再诊断,对贫困县当地医疗机构诊断结果和诊疗路径进行再鉴定,减少贫困人口就医误诊、漏诊发生比例,提升医疗服务合理化水平,将医保控费前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来源:东北网2017年12月8日)
辽宁:公立医院未来路该怎么走
11月22日,《辽宁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是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七部门起草制定。辽宁是全国较早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省份之一。
《实施方案》围绕着医院的内外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对于今后辽宁省医院的建设和未来发展都做了明确要求。12月8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就辽宁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公立医院为百姓看病就医提供保障和兜底
《实施方案》的目标: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占有80%的床位数,提供近90%的门急诊服务,是医疗领域最大的供给侧,是保障居民健康绩效的主要力量。
随着深化医改向纵深推进以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面推开,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治理能力以及公立医院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不协调和不完善的问题。
《辽宁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制定对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提出更明确的要求,未来的公立医院应是政府有要求、百姓有需求,真正体现公益属性,管理更加科学,群众更为信任和满意。
另外,到2020年全面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厘清医院和政府的关系,实现医院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药品回扣等加大查处力度
《实施方案》的突破点体现:首次明晰了政府对公立医院治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放权清单。
《实施方案》的突破点主要体现在首次明晰了政府对公立医院治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放权清单。
权力清单包括: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责任清单包括:规划制定、财政投入、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和绩效考评等;监管清单包括: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查处力度,建立准入和退出、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等有效管控机制;放权清单包括:将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权限下放到公立医院。今年,我们已将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大型公立医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两个基本点,即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必须维护,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不能改变。《实施方案》提出了必须坚持的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
推行诊间结算、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面开展惠民便民优质服务,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
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医改获得感,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努力目标和重要内容。这方面,我们下大力气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把这些举措继续落实落细。
一是积极构建紧密型、整合型医联体,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重心下移,让群众就近享受到大医院的同质化服务。
二是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在所有二级以上医院推行预约诊疗,开展日间手术、多学科联合会诊等。
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提升患者就医感受。推行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推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等措施。
四是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2017年我们将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
五是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
《实施方案》要求: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上来看,我省属于资源丰富的省份,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50张(居全国第2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51人(居全国第8位),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2.72人(居全国第9位)。但资源配置不合理、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从3个方面努力:
一是严格把控公立医院总体数量和规模。贯彻落实《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制定并有效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升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
二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供给。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落实,2017年底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60%,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办医向专科化、集团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大对社会办医扶持力度。省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3号),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辽宁省社会办医投资指引(2017版)》,吸引社会资本92.6亿元创办医疗机构,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占比从12%增加到了19.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精简整合审批环节,推行一站式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实施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来源:《辽宁日报》2017年12月12日)
江苏:家庭签约医生 另一种“精准扶贫”
67岁的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北虹村一组村民肖远高,中风在床15年,爱人吴子云因肝硬化也无法做重活,生活非常贫困。2014年,大丰区建档立卡户由政府出资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那以后,村医吴春芳每月两次上门随访、指导用药,并将推拿技能教会了吴子云。
“现在最起码能坐起来了。”肖远高说,“多亏村医,我爱人现在能干一些家务活,女儿也被解放出来了。”
老人、慢性病等重点人群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高危群体。目前,江苏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已达54%,不仅医疗花费得到控制,生活质量也得到提升。
江苏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栾立敏认为,家庭医生对慢病患者连续的健康管理,控制其病情继续发展并为他们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让他们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就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隐形“精准扶贫”。
家庭签约服务稳步推进
作为国家综合医改的试点省份之一,2015年江苏率先推进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推动分级诊疗的突破口。江苏省围绕“聚焦重点人群、聚焦重点项目”,从调动群众和基层医生两个积极性入手,设计多样化签约服务包,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健康管理转型。
江苏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姜仑介绍,全省9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2%的村卫生室都已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签约2512.2万人,签约率达31.43%,签约人数和签约率均居全国前列。
政策措施有待完善
江苏配备家庭医生,尚有1.4万人的缺口。在现有基础上追加编制十分困难,各地人员超负荷劳动比较普遍。
当前基本医保的定位仍是保大病,没有建立与签约服务费用紧密挂钩的联动机制,医保政策未能有效发挥引导作用。
激励政策也不到位,价格政策有待完善。目前,家庭医生上门服务费仍然是6元/次,没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劳务技术定价明显背离价值。(来源:半月谈网2017年12月12日)
浙江:智慧医疗推行五年 杭州人新的就医习惯已养成
杭州,用现在的流行话说,的确是一个充满“魔性”的城市:购物不用带钱包,坐车不用投硬币,什么都是包邮,甚至连上医院就诊的“姿势”都与众不同。
据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数据,在杭州借助智慧医疗就医的人越来越多:市属医院门诊院前预约率为30%以上,自助机挂号使用率稳定在93%以上,医技检查一站式预约率为79%,分时段就诊符合率近80%;市属医院诊间结算率在86%以上,出院病区结算率达到96%。
颠覆传统就医流程的杭州智慧医疗推行五年多来,群众新的就医习惯已基本养成。
回顾杭州市的智慧医疗发展,自2012年7月开始借助互联网技术推行智慧医疗,先后推出了“预约挂号分时段诊疗”、市民卡“诊间结算”、出入院床边结算、预约分时段检查、集多种功能于一身的网上医院——“杭州智慧医疗”APP、 “医信付”信用结算、支付宝绑定快捷支付等一系列智慧应用,彻底改变了传统就医流程,服务覆盖杭州市、区(县)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级医疗机构203家,基本实现了“全城通”应用。
截至2017年12月7日,通过杭州智慧医疗手机APP查询报告单量达623万多人次,全市智慧医疗累计服务人次达5544万以上。
如今,走在杭州的市属医院,在门诊大厅看到的是自助服务区内一长排崭新整齐的智慧医疗多功能自助机,进入大厅的人们都径直走向自助机,很熟练地在自助机上操作;少数不熟练的,一旁穿着红背心的志愿者就会过来进行指导帮助。
仅有的几个挂号收费窗口前看不到排长队现象,来窗口的病人大多是来办理健康卡、市民卡充值等业务。在B超检查等候区域、出入院窗口前更是看不到排队等候或者大批病人家属静坐等候叫号的场景。
看病支付也变得非常便捷:2016年推出的市民卡“医信付”信用结算,可以让病人“先诊疗,后还款”。 今年5月1日,10家杭州市属医院开通“杭州智慧医疗&支付宝直通车”,即智慧医疗账户绑定支付宝即可快捷支付,这两项服务颇受欢迎。
统计表明,截至2017年10月底,累计11912人开通“医信付”服务,23790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还款”的便捷服务;截至2017年11月15日,支付宝开通人数有98785人,快捷支付交易次数已有55429次。
几年来,智慧医疗让广大患者及家属体验到了互联网+医疗所带来的便利与好处,从而自觉成为了智慧医疗的忠实“粉丝”。据了解,今年,杭州智慧医疗的新应用还在不断探索,“云药房”日前已在下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为签约居民中患有16种慢性病的病人送药到家;“智慧护理”等服务也在不断推进,输液监控系统等应用既方便了医护人员,提高了工作效率,更让病人治疗更安全更便捷。(来源:浙江在线2017年12月13日)
北京:30家医院试点电子病历共享调阅
日前,北京市卫计委下发《关于加强北京地区30家试点医院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在30家试点医院全部实现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调阅。这意味着,患者在不同医院就诊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化验、检验,不用带着纸质版病历在不同医院间奔波,获得患者授权后,通过医生的电脑就可调阅患者在外院的电子病历。电子病历共享信息具有一定时效性,仅共享最近3个月内患者就诊相关信息。
跨院病历调阅已在部分医院展开先期试点。市卫计委介绍说,先期试点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天坛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患者就诊中如有药物过敏、重复药物及重复检验检查,系统将启动信息提醒功能。
患者授权是电子病历共享调阅实施的前提条件。市卫计委介绍说,在病历共享调阅中不会忽视患者隐私,将通过医生、患者两重授权,同时由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以及医院网络安全来保护患者隐私。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患者授权的方式,包括通过纸质患者授权协议书,或患者电子手写书等。
根据通知进度,12月15日前,30家试点医院安装完成电子病历浏览器及相关培训工作,完成医生身份认证,制订患者授权方案并完成测试。30家医院中既有包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阜外医院、北京天坛医院等综合医院,也有北京妇产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胸科医院等专科医院,此外还有顺义区医院、大兴区医院等区级医院。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下一步通过电子病历医疗机构的逐渐覆盖,逐步联通公立医院与卫生服务中心(站)间患者健康诊疗信息,形成居民个人健康医疗的连续健康记录,不仅方便诊疗,也方便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对疾病的预防水平,从而提高居民的健康生活质量。(来源:《北京青年报》2017年12月13日)
贵州: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全国介绍经验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出生人口增长明显。为确保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贵州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举行媒体沟通会,介绍贵州经验。
三个转型 三个升级
贵州省围绕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好了“三个转型、三个升级”:一是从总量控制向均衡发展转型,实现指导思想和理念的升级;二是从目标约束向指导监测转型,实现工作方式和方向的升级;三是从综合治理向统筹协调转型,实现配置社会公共政策和资源的升级。
贵州省卫计委副主任龚仲明表示,贵州省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信息实时共享系统,实现卫生计生避孕节育信息共享。
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从行政推动向依法治理转型,贵州省修订颁布《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鼓励措施 落到细处
为完善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的政策措施,贵州省制定再生育规定:延长计划生育奖励假;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在全国率先建立使用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和贵州省生育服务微信登记平台,让群众特别是流出外省的群众足不出户完成生育登记和在线打印生育服务证。
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宣传引导流动人口返乡生育并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从双重导向向利益关爱转型,实现奖励扶助和健康扶贫的升级。
贵州省取消计划生育吻合术审批,设置再生育(优生优育)咨询门诊;实施“生育关怀-助孕工程”项目,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孕不育夫妇开展免费普查、咨询、助孕治疗。实施危急重症高龄孕产妇救助、高龄孕产妇二孩生育保险等生育关怀项目。
优化服务 保障健康
贵州省实施“生育关怀-助孕工程”项目,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孕不育夫妇开展免费普查、咨询、助孕治疗。
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贵州省出台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标准;成立省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实施危急重症高龄孕产妇救助、高龄孕产妇二孩生育保险等生育关怀项目。
贵州省全省统一使用“五证合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全省各市州至少有1家具备资质的产前筛查机构;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听力筛查、活产筛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
互联互通 线上管理
为推动卫生计生系统内部信息互联互通,贵州省遵义市整合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和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同时公共卫生系统、妇幼保健系统数据向平台汇聚,市级平台与省级基础平台全面对接,为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载体。遵义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杨跃岚表示目前,遵义市正在推进与免疫规划、新农合和卫生监督系统与平台的联通对接,保障出生人口监测数据更为科学准确。
此外,卫计部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实有人口管理系统全面联通比对共享,依托市大数据办,正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数据,特别是与公安部门实有人口管理系统比对一致,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提供了更为详实的数据,还为电子病历主索引提供了准确信息。
母婴安全 至关重要
从全面“二孩”实施以来,贵州省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提出“将规范化孕产妇期保健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纳入'三个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产科、儿科绿色通道,设立新生儿科ICU,规范新生儿病房建设”,在急救中心要优先保障并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床位。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李艳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完善以上基本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求每个市(州)、每个县城内今年至少建立1个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畅通转诊绿色通道。(来源:健康界2017年12月13日)
上海:视频监控“统方” 监控最少保留一个月
12月12日,上海市卫计委发布关于《上海市加强药品使用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管理规定要求对涉药信息系统统计岗位配置视频监控,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并且对系统的开发和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用药量和用药金额进行“双排序、双公示”、开展“约谈”等工作的需要。并且要求,医院应当利用信息系统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监控机制,重点监测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自费高价药。
控药代
自去年12月,央视曝光上海、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的“回扣门”之后,上海大力整治医药代表的不规范行为。
8月24日,上海食药监印发《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对医药代表实行备案制管理,这也是全国首个针对医药代表的专项政策文件。
在此之前,上海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规范医药代表接待,实行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并按照“三定一有”(定时间、地点、人员,有记录)的规定执行。
除政策监管外,各医院对于医药代表也纷纷严加防范。
今年3月,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通知供应商的各类工作人员及销售代表拍照存档,配合后面的面部识别系统进行监控管理。6月,第十人民医院正式启动试用人脸识别系统来“抓”医药代表!随后,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等几家医院也进行了类似的操作。
管统方
一般,非法“统方”不是医院内部人士作案,就是黑客外部攻击。上海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针对这两种手段都提出了对应的打击措施。
针对“内鬼”,管理规定提出视频监控;针对黑客外部攻击,管理规定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涉药信息系统的网络(有线、无线)接入管理,建立允许接入设备白名单,记录终端接入日志,采取有效手段阻止和提示非法接入。
其实,就在不久之前,多名药代通过黑客购买“统方”事件案发,至少50名医药代表涉案。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自2009年起,与统方有关的刑事案件共128起,涉及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仅2014年就审理相关案件43起,2016年有44起。可见收集统方数据一度成了行业潜规则。
除上海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5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三个禁止”之一就是禁止“统方”。
继药代被严防死守后,非法获取“统方”也遭严控,在政策倒逼之下,合规转型是医药人的当务之急。(来源:健康界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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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郎中”大开绿灯 中医诊所纳入医保尚需时日
国家卫计委日前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提出举办中医诊所,只需申报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从此,开办中医诊所只需备案即可,并且当场就给证,这样高效的办事流程,真是让人拍手叫好,这也将是中医药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12月5日,仅仅在新政颁布四天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康中医诊所负责人、中医师袁增同在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领取了安徽省发出的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
三根手指,一把银针,中医看病离不开“望、闻、问、切”,不需要大型设备,开个中医诊所也就是几张桌子、几把椅子的事。然而,当归中医学堂创办人李永明没想到,办个中医诊所竟用了整整17个月。
尽管已经过去了五年,再次提起李永明依然摇头苦笑。这显然是没赶上好政策。
“开中医诊所,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一大突破,使得以往那些不被‘主流’待见,又确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可以名正言顺开诊所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龙开超认为,此举最大限度地让中医药为广大老百姓健康服务。
出身中医世家已经在某三甲中医院工作了十多年的孙蕊,听说出台了新政,立即递交了申请。中医备案制的实行,为通过师承道路取得中医师资格打开了口子,有利于解决基层中医药人才缺乏问题。对此,业界认为,中医人终于能“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
师承模式比较适合中医的特性。“因为中医的理论比较抽象,实践上有很多难以量化的地方,一些技法和经验是在书本上学不来的,不但需要学的人要多临床实操、用心揣摩,而且还需要老师傅手把手地教。”中研普华研究员许俊龙表示,以前的许可制并不认同师承模式,使其得不到法律保护,显得很脆弱,如今《办法》的出台,让师承模式的中医生底气也足了。
然而,在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了不同的观点:“这只是暂行办法,目前尚不成熟,不好过多宣传和评价。”另外,即使政策已落地,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医诊所会因此而激增,毕竟依靠医院平台来吸引患者还是主流路线,离开平台再创业的不稳定因素太多了。
此次新政出台,大家也盼望着在给“郎中”大开绿灯的情况下顺利进入医保。据记者了解,这一点北京走在了前面,早在2011年,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就曾出台政策鼓励名老中医开办私人诊所,另外,对符合条件的开办者还将纳入医保。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赵静表示,今后在名老中医开办的私人诊所看病,将有望与在社区医院就诊一样享受医保待遇。但她也透露,享受纳入医保政策的仅限于国医大师、北京市名老中医这个官方名单内的中医师开办的私人诊所。
“国医大师都有65年以上的从医经历,目前在医院内更多发挥的是传帮带的作用,政策放开后,他们就可以在有需求的地方,更好且更有积极性地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北京中医医院针灸科主任王麟鹏教授表示,虽然私人开办诊所中,挂号费等服务价格会高于公立医院,但纳入医保的配套举措将保证其药品价格和公立医院相同,真正体现私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这符合医改中多元化办医格局的打造,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也会有很好的市场”。
同样是一线城市,上海中药行协会相关负责人称,为了保留、保护这种传统模式,同时让更多市民享受到实惠,2012年,上海市就推出首批纳入定点医保的中医门诊部,今年3月份,上海又有18家中医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来源:《科技日报》2017年12月12日)
基层医卫体系面临四大挑战
《柳叶刀》杂志近日发表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胡盛寿院士团队大型综述性文章,从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经费投入和医保政策等方面系统分析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胡盛寿带领来自阜外医院、北京大学、中山大学、耶鲁大学、哈佛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根特大学的知名学者,系统查阅了近10年来相关的政府报告、统计年鉴以及超过9700篇国内外研究文献,深入31个省(区、市)的3602家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集了人员、财务等10类原始资料,完成了对两万余名医务人员和超过5万名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数据评价了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与质量。
文章指出,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仍面临着多方面的重要挑战。一是基层医生数量年均增长5%,但教育培训和执业资质有待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和社保尚不足社会平均水平,而职业倦怠、离职倾向和村医老龄化等问题突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已覆盖全国,但信息技术在基层临床服务中的应用依然零星,其中数据标准化和可互用性普遍不尽如人意,且有待与居民健康档案和慢病管理等数据实现交互共享。三是医保对基层诊疗的报销比例普遍高于二级、三级医院,但在基层较低的报销限额(封顶线)却客观上诱导到上级医院就诊的行为和住院需求。四是尽管政府补助每年增加近30%,但仍不足以抵消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对其临床收入的影响,一些机构转而增加住院诊疗或注射药物使用,或直接削减临床服务,对诊疗的可及性和效率造成影响。
文章提出,为基层医务人员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继续教育平台,建立政府牵头、立足基层、贯穿医联体、联通临床与公卫服务的数据标准和信息系统,通过报销比例、封顶线和起付线的一揽子医保政策引导患者的就医需求,在贯彻药品零差率的同时试点并评价医事服务费等机制对基层临床诊疗服务的激励效果。(来源:《健康报》2017年12月12日)
医保控费压力大 中药注射剂成“众矢之的”
12月12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建立全省医疗机构重点药品监控制度的通知》。在此之前,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地也发布了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
在控费大战中,中药注射剂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对于中药注射剂企业来说,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其业绩或将受到影响。此外,“一些品种确有其临床效果。”中药注射剂企业进行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非常必要。
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企业的产品通不过一致性评价,其未来要么转型,要么“死路一条”。
控费是目标
据记者了解,多地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具有药费金额高、临床使用频率强度高、超常用药或不适宜用药的特点,监控这些药品,旨在实现医保控费的目标。
广东省在上述《通知》中表示,各医疗机构要综合分析既往诊治的疾病构成,参考临床路径,结合本机构药品采购金额、使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本医疗机构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30位,或前6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100位且使用量与上6个月相比增幅在20%以上的药品,如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辅助药等,以及本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列入重点监控的其他药品进行遴选,编制本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此外,医院药占比在30%以上的,应适当扩大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范围。
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一些药成了“万金油”,应用于多个领域,已经超出其适用范围。对此,多地卫计委也将对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采取措施。
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显示,将对连续3个月进入医疗机构销售前20位的重点监控药品采取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管理制度的通知》显示,该地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管理机制,并发挥临床药师指导作用,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医生不合理用药将被约谈。
浙江省发布的《做好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显示,将建立重点监控药品奖惩考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发现连续3个月排名单位消耗数量前10位、且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药品可以暂停或限量供应。
此外,多地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受监控
重点监控的品种是市场更为关注的焦点。在众多被监控的名单中,中药注射剂等屡上榜单。
广东省在《通知》中指出,对能量及营养成分补充药物、免疫增强剂、脑循环与促智药、活血化瘀类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辅助药等,以及本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列入重点监控的其他药品进行遴选,编制本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上海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指出重点监控的品类:包括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抗肿瘤药物、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等。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指出对39种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其中,中药注射液成为重点,包括丹红注射液、丹参川穹嗪、喜炎平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参芪扶正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瓜蒌皮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消癌平注射液、舒肝宁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品种有的销售额过亿元,有的是企业的独家品种。例如醒脑静注射液、丹红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瓜蒌皮注射液的销量过亿元,瓜蒌皮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分别为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独家品种。(来源:《证券日报》2017年12月13日)
理论前沿
医养结合 想说爱你不容易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朱恒鹏
老龄化社会步步逼近,为了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政府一直力推“医养结合”。但政策一落地,好像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老人需要的多是治疗慢性病和卧床护理,这种琐碎事公立医院既不情愿、也不擅长;养老院能做,医保却不给报销,费用自然高昂,老百姓想住也住不起。
需求很大,供给很小,到底如何解决?作者通过回答以下五个问题,为大家理清医养结合的现状与未来。
【问题1】在中国的养老现状下,“医养结合”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中国已经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也将成为今后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现有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我们通常说的“9064”,即指居家养老占90%,社区养老占6%,机构养老占4%。无论哪种养老方式都对医疗服务有需求,而通常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更多些,因为这两个养老模式主要就是针对失能及半失能的老人。因此,医疗服务的配套就显得尤为重要,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也就符合这类人群的需求。
医养结合指的是,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则指以养老作为其主营业务,同时具备医疗服务功能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疗服务,是针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因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进入一定年龄阶段的老人,他们的医疗需求具有一些特殊性,比如一般的小病及更常见的慢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满足老年人的这些医疗服务需求需要具备专业背景的医护从业人员,但又没必要在大型综合性医院占据有限床位和医疗资源,所以,采取医养结合的方式,可以缓解老年群体巨大需求和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
也就是说,这一类养老机构不但是要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而且医疗服务也要配套。这里的医疗服务是指老年人在养老的同时,因为慢性病及机体失能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帮助其康复或者缓解病痛。
此外,养老机构实行医疗服务的话,存在医保补偿的问题。如果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服务能力和资质,就很难获得医疗报销,也就是医保的支付,很多老人就没有能力入住。所以,真正符合大众、普惠型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养老机构要有医疗服务的能力,满足老人需求;二是在具备医疗服务能力之上也要能获得医保支付资格,降低老人的负担。
在具备专业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是否能够获得医保报销的问题上,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有明确态度:2015年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等九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指出“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这对于“医养结合”条件比较好的养老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医保支付对于大多数退休老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经济支撑。
【问题2】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中设置的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有很丰富的体系,有各种类型的、面向不同人群、不同疾病的医院。目前来看,我国综合性医院占绝对多数,业务庞杂,科室设置齐全,但主要还是以一般的病情诊断、治疗及住院、外科为主,康复护理一直不是其主要的服务内容。而在大多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角色分工完善的西方国家,一般的医院和综合医院其实叫急诊医院,主要承担短期住院和急诊的业务。
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的业务,其实是应该分给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来做。慢病管理以及康复护理涵盖的整个人群范围,不仅指老人,也包括一些中年人。对于这部分的服务需求,往往社区医疗机构或诊所就能满足。
对于失能、半失能老人来说,最大的需求就是老年医学领域内的康复护理业务,这不仅是养老机构的服务特长,也是养老机构与医院间的重要区别。
【问题3】当前“医养结合”在中国的形式有哪几种?
中国现在的养老服务行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国过去的福利院,一般收养的是孤寡老人或农村五保老人。针对工业化社会、城市化社会大众人群的养老服务,其实才刚刚起步。
而当下医养结合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类似于医务室,功能单一,不擅长做慢病管理,只能做简单的门诊处理。即便医务室与周边的医疗机构开展了合作关系,效果也不理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医务室并非医疗机构,没有医疗资质,所以无法获得医保报销的资格。所以,老人在此类养老机构看病的费用,医保是无法报销的。
第二种,养老机构内开设康复护理院,主要定位在有较强养老需求和有较强的支付能力的客户。这种养老院一方面有养老业务,另一方面还有康复护理业务。因为如果这类养老机构没有医保资质,不能获得医保支付,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退休老人来说,根本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入住这样的养老院,接受服务。当然,先从高端客户,即有需求和有支付能力的老人群体开始起步,也未尝不可。
第三种,养老院和周边医疗机构合作,这是国家卫计委等部门正在推广的模式,但坦率来说,这种模式的推广效果还有待观察。
需要认识到的一点是,我们现在养老机构周边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公立的,不管是社区医院、医疗服务中心,还是综合性医院,他们其实并没有意愿,要发展“医养结合”这块的业务。一方面,他们本身并不擅长此类业务;另一方面,医院的其他业务需求量已经很大了,病房常常都是“一床难求”,公立医院也自然没有积极性去开展医养结合业务了。
最后,总结一下,公立医院在和外面机构建立一种市场合作关系时,如果不是自身生存压力倒逼,靠本身的自觉恐怕很难推动。一是没有积极性,二是不擅长,当然不排除有一些社区机构和医院院长会愿意积极地探讨合作。
【问题4】如何让“医养结合”平民化,大众化?
医养结合向平民模式过渡,或者说让一般工薪阶层也能支付得起,有两点很重要。
第一点,对于相当一部分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应当给予医疗机构资质,要允许其开办慢病护理与康复护理的业务。
第二点,此类养老机构在具备医疗资质后,应该被纳入医保支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探讨医保支付的方式。因为,如果继续采取现有的按项目付费的方式,养老机构会侵占很大一部分医保资金。而对于康复护理服务来说,往往按人头、按床位、按日付费是最好的。
或者可以考虑另外一个途径,发展长期照护险,以一个社会保险险种的制度性覆盖来惠及更多人群,以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假设这一险种建立之后,无论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或者是居家养老的人群,只要其有长期照护的需求,都可以由长期照护险来支付。德国、日本在这方面都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参考,在中国,少部分省市例如青岛市,也开始探索这一险种的建立。我认为,长期照护险问题,在十三五期间会得到重视,并得以开展,包括初步试点以及做政策的探讨。
特别说明一点,我国医养结合行业和康复护理养老机构的发展,一直以来都很难有起色的原因在于,医疗行业计划经济体制到现在没有打破,到现在还是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实行政府主导,管办不分的管理模式。这不仅妨碍了医疗行业、机构及时地对市场需求做出反应,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医疗服务,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
【问题5】您对医养结合的进一步推广在制度层面的改革建议是什么?
我个人的建议是,放开医生自由执业。具体来说:
首先,放开合格资质的医生自主开业、不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开办医疗机构的权利。医生只要获得了职业医师资格证书,不需要卫生审批,更不受卫生区域规划制约,自主地决定要开什么类型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应该明确放弃政府主导、公立主体的思路,走市场化道路。让医生和各类投资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开办什么类型、性质的机构。擅长干急诊就干急诊,愿意为老人服务的就做康复护理。
其次,民政部门目前对养老事业放得比较开,确定的基本原则就是养老行业建设以民营为主体。然而,这其中就涉及到产权改革的问题。因为,养老护理行业,或者医养结合的养老院,其实属于服务行业,民营结构的运作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所以,我觉得二级医院应该大规模地改制成民营的,以更好地适应养老服务需求,培养出一批具备专业医养结合服务技能的康复护理型养老院。
最后,医养结合事业的推进,也需要进一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来源:健康界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