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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组织采购16个品种免费避孕药具节余国家专项资金194万余元
迎合改革大背景积极“自采”
2016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启动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政府采购改革工作——由原来“中央集中采购、地方支付货款”的采购方式调整为国家向各省份下达采购经费,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行组织避孕药具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改革要求提出后,省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国家会议精神,决定2017年度我省自行组织实施免费避孕药具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并责成省药具管理中心为采购责任单位。委领导高度重视“自采”工作,从年初开始,主管领导就多次听取药具中心采购筹备工作汇报,指示认真搞好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需求计划,依法组织采购,明确推进自行采购的工作重点,要求做到程序依法,过程公开,廉洁高效的“阳光采购”。省药具管理中心积极而为,多次召开自行采购工作准备会,从避孕药具需求计划、采购方案制定到保证采购顺利进行的应急预案,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多次研讨和论证,为采购做足充分准备。
科学制定需求计划依法“阳光采购”
从2017年3月开始,省药具管理中心就向全省各市州印发《关于组织填报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通知》,使各地在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采取乡级起报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填报。以当年使用药具人数和现有库存量和标准库存周转量、药具品种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当地使用避孕药具育龄人群数、采取避孕措施的实际情况、流动人口数量,药具免费发放网点的需求,做到既保障供应又不浪费,并经各地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确保需求计划编报科学合理。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经委财务处、妇幼处、药政处和省药具中心共同认真研讨并报请委领导签批,依法科学制定了《全省2017年度避孕药具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采购原则、采购项目内容、采购责任主体及职责、采购形式、采购周期、采购程序、招标分包原则及定标原则、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采购小组成员及职责、采购纪律及监督等内容,确保计划生育药具“自采”工作有法可依,有彰可循,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首次“自采”节约专项资金194万余元
按照采购方案,全省避孕药具政府采购工作严谨认真推进。在制定招标及评审文件阶段,对采购品种逐项研究,认真制定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评分标准、包装及标签等指标。用最严格的资质要求、更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准要求,优中选优,遴选出了一家国际招标集团为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12月,全省避孕药具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顺利完成。
2017年,我省确定的避孕药具采购品种有16个,其中7个品种由于只有一家企业生产,为单一来源方式政府采购;9个品种为公开招标采购。整个采购工作坚持质量优先为前提,做到低价中标。全省16个避孕药具品种采购的实际价格比预算采购价格节省了194.9476万元。
目前,省药具管理中心已完成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国家免费避孕药具配送、验收和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杨紫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