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下载
关于遴选吉林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项目的通知
吉卫科教发【2017】2号
各医学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快速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水平,我委决定遴选一批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向基层卫生单位推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主要面向省内县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单位。
(二)项目推广技术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1年以上,经实践证明为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医药卫生技术,适合在县级及以下卫生单位应用。
(三)推广技术配套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推广工作。每人限报一项。项目主讲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请者所在单位应为省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六)项目一般应于当年完成。
二、项目管理
(一)通过专家评审,在省内开展技术推广的项目按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管理。
(二)技术推广形式为集中培训和基层巡讲相结合。集中培训由我委组织部署。基层巡讲由项目组在我委协助下到各县开展,巡讲所到县(市、区)由项目组与我委协商确定。各项目组巡讲所到县(市、区)一般不少于4个。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书一式4份,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关键技术、指标、进度等应具体、明确,填写注意事项及装订要求详见申请书材料。
(二)各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查,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同时还要填写申报汇总表(详见通知附件),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三)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应通过所在单位科教科审核后统一报送。各医学高校及所属医疗机构申报的项目应通过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建政路971号,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楼108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jilin12320@163.com。
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省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处 李科(0431-88906200)
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韩力、王晓婷(0431-85006615)
(四)附件不随通知下发,请各单位及申请者在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办事服务→资料表格”页面下载。
附件:1.吉林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应用推广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9日